延誤治療的代價

延誤治療的代價

婦科產科
最近聽到朋友分享,其五歲的孫兒總喜歡拖拖拉拉,無論食飯、做功課、洗澡,總要媽媽或工人姐姐三催四請,把事情延遲到最後一刻才做,令她們感到非常懊惱。筆者心想,這種拖延症的陋習,除了發生在小孩子身上,大人也不例外。有不少乳癌病人,即使摸到乳房有腫塊,也一直拖延不去求醫,最終延誤治療,付上沉重的代價。

從心理學角度,拖延症(Procrastination)是指要做的事情推遲到最後一刻才完成,雖然明知會有負面後果,但仍會不合理地無限拖延任務,原因可能是害怕失敗、無法滿足別人的期望等,透過拖延作為逃避焦慮的方法。

這種拖延症若套用在諱疾忌醫的病人身上,心態上也算是如出一轍。所謂延誤求醫是指患者發現病徵耽誤初次就醫的時間,有患者想逃避治療,尤其是化療,於是給自己各種各樣的藉口,例如覺得摸到的硬塊是良性的,又或將徵狀視為發炎或皮膚過敏,推遲求醫的時間。

一位七十多歲的婆婆早於半年多前已摸到乳房有硬塊,但她認為活到這個歲數,活着每一天都是多賺的,心想萬一真的患癌,就不如不醫算了,以免成為家人的負累,所以即使發現乳房異常,也是抱住「拖得一天就一天」、「聽天由命」的心態。直至有天家人發現她說話口齒不清,最初還以為她是感冒,但細問之下,才告知家人其乳房已出現潰爛,並有分泌物,胸口很不舒服。

於是,家人帶婆婆往公立醫院求診,最後證實婆婆患上第四期乳癌,腫瘤大至約六厘米,癌細胞已擴散至肺部,當時醫生和家人都認為病情並不樂觀。幸好癌腫瘤不是高度活躍,在服食標靶藥物、電療、荷爾蒙藥物療程後,情況一直受控,至今已過了五個年頭。

很多長者鑑於年紀大,加上乳房出現問題難以啟齒,所以一直拖延去見醫生。其實,如果病人能及早求醫,確診期數可能早些,或可能減少複雜的治療和較高的醫療開支。

《香港乳癌資料庫第16號報告》顯示,在無意中自我發現乳癌的患者中,三分之一在徵狀出現後一個月內首次求醫,四分之一在三個月後才首次求醫。如果按期數分類,相比在徵狀出現後一個月內求醫的患者,超過12個月才求醫的患者較多確診第四期乳癌。這說明了延誤求醫時間越長,出現局部區域性遠端擴散的可能性越大,更可能導致較差的預後情況。

其實早在十年前,香港乳癌基金會就患者延誤求醫的嚴重程度進行研究,發現從事非文職或勞動工作、喪遇或曾經有良性乳房狀況,如纖維乳腺瘤的患者,即使察覺自己有乳癌病徵,也傾向延誤求醫。

筆者曾讀過一篇文章,將大多數癌症成因歸究患者運氣不好,然而筆者更相信後天之力。事實上,延誤求醫是可以避免的,只要及早發現,乳癌是可以治癒的。婦女們要時刻留意乳房的變化,40歲以上的婦女應定期進行乳房X光造影檢查。若乳癌徵狀持續應盡快求醫,切勿掉以輕心。

香港乳癌基金會
了解更多:www.hkbcf.org

專欄﹕乳你前行

撰文:霍何綺華博士(香港乳癌基金會主席)